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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位于享有“天下第十八福地”之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学校涵盖文学、理学、医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7个,招聘计划47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湘南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主页(https://zq.xnu.edu.cn/s.php/renshichu/)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邮箱报名:2019年2月25日至3月22日
现场报名:2019年2月25日- 3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
湘南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2号办公楼2110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①请应聘者登录湘南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阶段的学历学位)、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④《湘南学院非专任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现场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xnxyrsczp@163.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邮件大小不可超过50M)。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其中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2月25日(含)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网站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实验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考核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2)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考核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写作水平,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能力及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5-2653099
举报电话:0735-265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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