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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泸州中初级护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2月1日截止(周末和1月22日除外),考生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泸州市医学教育培训中心(龙马潭区大驿坝11号,乘246、270路公交车在泸州卫校公交站下车)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①医疗卫生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②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审核盖章和现场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3.卫生类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有下列情况者,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4.报考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任职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01—365(含)〕,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203-204、368-374(含)〕,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6.报考专业须提供相应学历证书,不予跨专业报名;
7.按照川人办发〔2006〕321号文中第三项有关规定申报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交与社区卫生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8.非本地户籍考生,回原籍所在地报名;如在我考点报名,须提供与本地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9.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A4规格);
10.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咨询电话:(0830)3333631、3108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