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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2019中初级护师现场确认时间2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具体要求如下:
现场确认地点
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层玻璃室内
(石景山体育场南路6号院1号楼)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交档案存放单位开具的存档证明,或在申报表上加盖档案存放地的公章;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5、报考专业代码为301~365、392专业的,须提交执业医师证原件;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持军队院校毕业证的考生须携带军官证、退伍或转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凡符合“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条件的考生,申报单位必须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8.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由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9.持大专毕业证书直接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由单位提供工作满两年的证明。
10.民社办医疗机构中的考生在申报时,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专业代码为203、368的考生除外)
注意事项
1、《报名表》中“联系方式”由考生个人手工填写,如果未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我考点不能及时与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2、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以便考试管理机构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证书的真伪。
3、请各位考生在现场确认通过后于3月8日—19日在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逾期不缴者视为无效报名。
4、参加单位集体报名的考生,以本单位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