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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中初级护师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一、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
(1)学历(学位)证书
(2)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初级〔师〕和中级)
(3)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及392)
(5)身份证
(6)硕士学历直接申报中级资格者,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报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申报医师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7)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者,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其中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多点执业的,主要执业地点必须是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参加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但因国家尚未发放证书的考生报考中级职称考试者,提供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结业考核合格通知及附件名单复印件。
(8)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报考护理学中级资格的,提供护师聘任证书(聘书)或《贵州省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
3.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考试成绩单”(参加了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名参加2019年度考试的考生提供)。
4.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考生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满2年”的单位证明(并符合本文第三条第二款)。
二、考生上传和提交的照片要求。《申报表》和网上提交的照片必须相同,并为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白底)。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对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抓拍,女性穿背带式服装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试管理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可为考生重新采集照片信息上传并提供办证照片,确保准考证的制作及考试合格后资格证的办理。
三、规范报名信息
为加强考试信息管理,考生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所在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当地所属卫计委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名称。工作单位不得简写。毕业学校及专业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四、做好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考点或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应核对《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信息与考生提交的材料信息是否一致。经确认报名后向考生提供《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要求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
五、其他特殊事宜
2008年10月以来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专科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并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担任护士职务满规定年限后,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报名及考点在资格审核时应注意把握好取得护士资格时间节点:
(一)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考试合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次年9月起计算。即:毕业证书年份与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份为同一年的,为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考试合格,任职资格时间从次年9月起计算,任职资格时间顺延一年。
(二)往届毕业生毕业后考试合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当年9月起计算。即:毕业证书年份早于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份一年以上的,为往届毕业生,任职资格时间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当年9月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