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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市语测中心”)目前接受社会各行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日期为2019年3月16日(周六),1月17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一)测试方式:计算机辅助测试。
(二)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5—11:30,下午12:45—15:30,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三)报名地点:延安西路900号(靠近江苏路)。
(四)测试地点:市语测中心二楼,延安西路900号。
(五)测试费用:50元(需现金缴纳)。
(六)测试教材:应试人员可在报名处自愿购买《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导用书》(35元/本,需现金缴纳)。
(七)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两张1寸全新免冠证件照。
(八)证书颁发:市语测中心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结束25个工作日之后发放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体见测试当日发放的“领证通知”)。
(九)报名咨询:62558388。
(九)报名咨询:62558388。
上海市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和专科二年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学生可参加学校集体报名(免交测试费)。于前一年9至10月份在班级集体预报名表格上签字确认。
社会其他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个人报名,可以通过区县语委集体报名,也可直接到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报名处报名(需缴费)。
个人报名须知:
1.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2张1寸近期全新免冠证件照;
2.应阅读报名与应试的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填写报名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不得有误;
3.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纳测试费;
4.应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并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测试日期、测试报到时间等信息是否清晰准确;
5.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应试时间。在规定的应试时间未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测试费不予退还;
6.报名者不能重复报名。发现重复报名的,则仅确认一处测试资格,重复报名所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7.再次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应特别注意,本次测试必须与前次测试间隔3个月以上方能再次参加。否则,则取消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特别提醒:
普通话水平测试使用的证件照,有下列情况的,不得使用:非近期拍摄的;从生活照中截取的;非照相专用纸印制的;带有污痕或破损的;盖有钢印或红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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