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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贵阳市考区省内合格人员资格复查的通知
2018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省内合格分数线已划定。现就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为:初级、中级各个科目成绩均不低于70分(含70分)。省内任职资格在我省范围内有效,可参加省内相关专业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在晋升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凡是在贵阳学院,贵州财经大学大学城校区参加201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考生,请到贵阳市解放路117号(南厂路口)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本次考试共有849人取得省内合格,其中初级96人,中级753人。省内合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三、本次考试省内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复审拟定于进行,连续五个工作日。未按时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合格资格。
四、资格复审时间为上述工作日期间的每天09:00—12:00,13:00—17:00。
五、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必须提供)、报名表和考试准考证(其中之一亦可)。出具的毕业证书原件必须符合所报考初中级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报考初中级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体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2016年1月1日(含2016年1月1日)前毕业)。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2017年1月1日(含2017年1月1日)前毕业)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2018年1月1日(含2018年1月1日)前毕业或结业)。
4.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2018年1月1日(含2018年1月1日)前毕业)。
5.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前毕业)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2017年1月1日前(含2017年1月1日)获得助理经济师资格),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2009年1月1日(含2009年1月1日)前毕业)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2017年1月1日前(含2017年1月1日)获得助理经济师资格)。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六、不能提供符合所报考等级条件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合格资格。
七、咨询电话:0851-85741104.
附:2018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贵阳市考区省内合格复审人员名单
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