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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2019年卫生资格初中级职称考试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阶段方完成全部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考生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具体操作方法与程序详见附件3),按要求填报完报考信息并检查无误后,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4,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报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并填写《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登记表》,可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hnyyws.com下载),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签字盖章,由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材料至归属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各报名点需严格按照属地单位管理原则,禁止考生跨点报考。我市各报名点所有考生(包括采用纸笔作答考试和人机对话考试的所有考生)一律按此方式和程序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1.网上预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10日—2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2.邵东县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5日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3. 准考证打印。自2019年5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日。
三、报考条件规定
根据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原人事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要求,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分别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护士(师)、药士(师)、技士(师)。医士(师)职称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获得医士(师)职称须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护士职称需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报考药士、技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报考护师、药师、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取得护(药、技)士职称,聘任现职工作满5年;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且从事相应专技岗位工作满3年。
(3)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相应专业毕业可直接报考。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主治(管)医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称满7年(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3.本科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4.硕士学历或学位: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5.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报考。
6.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含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7.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报考相关规定
1.报名参加2019年度各类别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其学历学位取得日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和聘任现职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需提供变更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或由医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材料,禁止跨执业类别报考。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成绩按报考专业继续实行连续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即为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且其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5.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
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6.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可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
7.根据《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医师资格类别和注册范围,选择相应专业进行申报。各申报专业对应的医师资格类别和注册范围见附件7。
(四)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点现场核验原件后退回给报名考生)及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两面复印)。
2.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4)。
3.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两份)(见附件5)。4.本人近期(1个月内)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贴于登记表照片栏内。
5.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以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首次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现学历证书及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报考时,持有的报考学历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且备案表的查询时限为至少连续3个月;
(2)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3)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6.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经所在单位审核合格的查验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2)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7.须提供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申报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聘文复印件。
8.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其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9.转岗报考人员须另提供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其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10.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1.补考考生还须提供成绩单复印件。
?12.报考初级(师)和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卫生类)》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今年人社局缠统一出具合格证书?有待确认)
以上申报表格各栏目内容和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单纯复印件无效),证件材料(身份证件除外)均须提供原件。报名点在接受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
四、考试审查程序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要求,我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资格审核、卫生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申请人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登记表,需在“报考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申请人要坚持诚信报名,杜绝以虚假信息报名和虚假承诺。
(二)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进行审核把关。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须对申请人登记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登记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审核合格”意见并盖章;档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报考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人事代理机构也需要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考点资格审查。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审核结果以备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点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申请人网上报名,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资格审核完成后,市卫生职改负责部门现场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工作人员要严格掌握国家、考区考试报名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初审合格的,部门负责人(或经审人)在《登记表》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
2.复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在市卫生职改负责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对照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部门负责人(或经审人)须在登记表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审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四)补审。资格审查中,考生如有登记表签名、盖章等信息不齐或学历、资历佐证材料不完备的,提供一次补审机会,由卫生职改负责部门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审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报名资格审查的重视程度。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工作中要按照报名条件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在省市资格审核后要对各报名点的现场确认质量进行评估排队并予以通报。对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市职改办会同市卫生计生委职改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合格确认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市卫生计生职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合格考生的《登记表》送省卫生计生职改部门进行成绩合格确认盖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发文确认本市合格人员名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在“证书颁发部门意见”一栏中签名、盖章,在证书上加盖钢印;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3.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1月24日前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点击“网上报名”→点击“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报考”进行报名信息录入(信息要求准确完整)→进行照片上传→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检查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如有错误点击“返回”,修改错误信息后,重新打印)→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粘贴照片,两份表格一并交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现场资格确认
报考人员持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打印的申报表内容要求与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终修改的信息一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及本文件“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中所列九项相关证件材料到所在地报名点(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资格确认、审核报考资格、缴费、交表。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行报名信息录入时均须上传照片,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正确选择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点名称。
(三)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统一发放成绩单,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成绩单。
附件:4.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
附件:5.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6.2019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1 | 1月24日前 | 报考人员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填写《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5,可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hnyyws.com下载) |
2 | 3月4日前 | 各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
3 | 2月22日~3月2日 | 军队考生报名数据交接及上传 |
4 | 3月5日前 | 考点须完成考生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工作 |
5 | 3月6日前 | 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专业和科目修改情况 |
6 | 3月21~25日 | 各考点须完成考场、考试试室编排、考生座位安排等工作,且将考场设置情况报考区审定 |
7 | 4月1日前 | 考区须完成考场、试室及座位安排情况审核工作 |
8 | 5月9日~ 6月2日 | 考生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
9 | 5月25、26日,6月1、2日 | 考试实施 |
10 | 6月8日前 | 考点上报数据修正信息、违纪违规信息考务系统录入、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 |
11 | 6月12日前 | 考区上报数据修正信息、违纪违规信息考务系统录入并上报正式文件 |
12 | 6月20日前 | 考区上传《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 |
13 | 考后两个月 | 中国卫生人才网成绩发布 |
附件:7.申报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执业范围对应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医师资格 类别 | 执业范围 | ||||
301 | 全科医学 | 临床 | 全科医学 |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中医 |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全科医学 | ||||
303 | 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 |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 | ||||
305 | 呼吸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 | ||||
306 | 消化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 | ||||
307 | 肾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 | ||||
308 | 神经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 | ||||
309 | 内分泌学 | 临床 | 内科 | ||||
310 | 血液病学 | 临床 | 内科 | ||||
311 | 结核病学 | 临床 | 内科 | ||||
312 | 传染病学 | 临床 | 内科 |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临床 | 内科 | ||||
314 | 职业病学 | 临床 | 职业病 | ||||
315 | 中医内科学 | 中医 | 中医内科 |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中医 | 中西医结合 | ||||
317 | 普通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 | ||||
318 | 骨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 | ||||
319 | 胸心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 | ||||
320 | 神经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 | ||||
321 | 泌尿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 | ||||
322 | 小儿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儿科 | ||||
323 | 烧伤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 | ||||
324 | 整形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 | ||||
325 | 中医外科学 | 中医 | 中医外科 |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中医 | 中西医结合 |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中医 | 中医外科 | ||||
328 | 中医骨伤学 | 中医 | 中医外科 |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中医 | 中西医结合 | ||||
330 | 妇产科学 | 临床 | 妇产科 | ||||
331 | 中医妇科学 | 中医 | 中医妇产 | ||||
332 | 儿科学 | 临床 | 儿科 | ||||
333 | 中医儿科学 | 中医 | 中医 | ||||
334 | 眼科学 | 临床 | 眼耳鼻咽喉 | ||||
335 | 中医眼科学 | 中医 | 中医眼耳鼻喉 |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临床 | 眼耳鼻咽喉 |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中医 | 中医眼耳鼻喉 |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临床 | 皮肤病与性病 |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中医 | 皮肤病与性病 | ||||
340 | 精神病学 | 临床 | 精神卫生 | ||||
341 | 肿瘤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 | ||||
342 | 肿瘤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 |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临床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 ||||
344 | 放射医学 | 临床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 ||||
345 | 核医学 | 临床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 ||||
346 | 超声波医学 | 临床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 ||||
347 | 麻醉学 | 临床 | 麻醉 | ||||
348 | 康复医学 | 临床 | 康复医学 | ||||
349 | 推拿(按摩)学 | 中医 | 中医针灸推拿 | ||||
350 | 中医针灸学 | 中医 | 中医针灸推拿 | ||||
351 | 病理学 | 临床 | 医学检验病理 |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临床 | 医学检验病理 | ||||
353 | 口腔医学 | 口腔 | 口腔 | ||||
354 | 口腔内科学 | 口腔 | 口腔 |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口腔 | 口腔 | ||||
356 | 口腔修复学 | 口腔 | 口腔 | ||||
357 | 口腔正畸学 | 口腔 | 口腔 | ||||
358 | 疼痛学 | 临床 | 内科、外科、麻醉 | ||||
359 | 重症医学 | 临床 | 重症医学 | ||||
360 | 计划生育 | 临床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
361 | 疾病控制 | 公卫 | 公卫 | ||||
362 | 公共卫生 | 公卫 | 公卫 | ||||
363 | 职业卫生 | 公卫 | 公卫 | ||||
364 | 妇幼保健 | 公卫 | 公卫 | ||||
365 | 健康教育 | 公卫 | 公卫 | ||||
392 | 急诊医学 | 临床 | 急救医学 |
附件:8.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附件:9.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提交审核拒绝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