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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进行申报。
2.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务必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一致),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和手机号码,并认真核对,信息录入成功后,妥善保管好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每个用户名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用户名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3、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定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56号)和原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4.上传照片:现场确认时统一采集。
5.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二、现场审核与确认
(一)审核确认时间
2019年1月16日-2月1日(节假日休息)。
(二)审核确认地点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底楼考点办公室。
(三)审核必带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A4纸2份)。
1.报考初级(士)需提交审核材料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查询码有效期至5月30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省外中专学历需提供学历档案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入学登记、学习科目成绩、毕业登记等) ;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报考初级(师)需提交审核材料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查询码有效期至5月30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省外中专学历需提供学历档案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入学登记、学习科目成绩、毕业登记等);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报考中级资格需提交审核材料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查询码有效期至5月30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省外中专学历需提供学历档案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入学登记、学习科目成绩、毕业登记等);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初级(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392专业的考生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7)报考全科医学(专业代码301)、社区护理(专业代码373)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在基层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证明。
(四)网上缴纳报名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19年3月8日-19日期间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省和市(州)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五)注意事项
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