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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考点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须知
201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人才评价)定于5月25、26,6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201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人才评价)报名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完成预报名后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单(带二维码)、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仍采取属地化原则,除市直属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均到所在地县(市)区卫计局进行现场确认。外地户口考生,只要与本市医疗机构确认建立劳动关系,可以到工作单位所属卫计局进行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专技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24日,人才评价报名时间:2019年1月17-31日;专技考试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月15-25日,人才评价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月18-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截止后,进行资格审核工作。
三、网上缴费时间
我省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人才评价)实行网上缴费,考试费为70元/科,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要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8-19日。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专技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9日-6月2日截止;人才评价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9-25日。
五、现场确认所需提供材料
(一)《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技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交考生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六、相关问题说明
1.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2.凡符合国人部发〔2006〕69号文件和国发〔2011〕23号文件规定,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须由所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现岗位及聘任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及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公章,并同时提供相关培训合格证。
3.已报名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4.学历要求:所有报考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装入档案袋中上报,此表应由单位进行网上审核并盖章。中专学历或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如学信网无法查询打印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并由单位或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后装入档案袋中上报。
5.2008年以后普通全日制护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从事护理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任护师,在报考主管护师时,只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6.同年取得毕业证和护士执业资格的普通全日制中专护理专业毕业生,报考护师资格要求从事护理专业工作满6年。
7.各报名点上报市卫生健康委材料为:网上确认系统导出的各级别考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考生申报表、确认单等考生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分别装袋)。
8.各报名点需保证考生网上审核通过确认数量与实际报卷数量相符,录入审核信息无误后在网上提交本报名点数据。
9.相关考务信息发布及资料下载网址: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sw.dandong.gov.cn/)。
10.各单位在审核考生信息后均需在相应栏目签署审核人姓名,考生必须在其考试申报表和确认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11.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12.各报名点要对2019年新增的急诊医学和2020年卫生检验技术(理化检验技术与卫生物检验技术合并)的专业特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13.各县(市)区卫计局,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公示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报名条件审查资格,致使不具备报名条件人员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
七、报名点联系电话
振兴区卫计局:2027623 元宝区卫计局:2885180
振安区卫计局:2890621 东港市卫计局:7144431
凤城市卫计局:8130745 宽甸县卫计局:5123851
咨询电话:市卫健委:2124857
八、郑重提示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请各位考生务必做到诚信考试、绝不作弊!考试过程中严禁将手机、具有电子储存、无线接收功能的设备、智能手环、Apple watch等类似的电子产品带入试室,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做出处理。
附件:1.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pdf(卫考办发〔2019〕1号)
2.关于将卫生管理和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列入辽宁省卫生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的通知(辽人社职[2016]8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