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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隶属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从事技能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技工院校。学校1999年12月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高级技工学院”,2012年6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挂牌成立“海南省技师学院”,成为海南省首家技师学院。学院分设海口府城、澄迈老城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533亩,建筑总面积18万平方米。学院共有汽车运用与维修,机械制造,电气运行与控制,旅游酒店服务,环保工程生物制药,计算机应用,工艺美术设计与制作等50多个专业,在校近万人。
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按照报名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档发到下述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1月23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发送报名邮件的将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邮件发送电子邮箱:hnsjsxyzp@126.com。
4.咨询电话0898-65907006、65909806。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报名佐证材料汇总文档(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养老保险清单、同意报考证明和必要的获奖证书等扫描成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档)(附件4)。进入面试者须在笔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我院人事部(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77号)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以上附件2、3、4到学院官网(www.hnsjx.com)下载,请应聘人员经常关注学院网站上所发布的信息。
(二)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公开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并对符合报考资格的应聘人员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如达不到1:3,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开考,如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核招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考核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考核前5个工作日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并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组织考试
1.公开招聘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技工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省情校情和职业道德等。笔试采取百分制,并由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2019年4月13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及实操技能。其中专业教师岗面试包括课堂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基础课教师岗面试包括课堂试讲和现场答辩;会计岗位和管理岗位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答辩。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者须在笔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考核招聘
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由学院相关老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面试考核。考核时间: 2019年4月13日举行;考核方式:试讲、专业技能操作。考核计分,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总分由高到低的排名,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2)考核成绩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考核通过者须在成绩公布5天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取消考核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
根据考核招聘面试成绩(考核面试成绩:试讲、专业技能操作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课堂试讲、专业技能操作各占面试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业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另行组织招聘。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六)拟聘用与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按程序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调查处理,调查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我院将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对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符合入编条件的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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