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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8年度执业药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等八项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公告项”知郴州中级经济师考试考后资格复审1月8日-10日,详情安排如下:
审查时间:2019年1月8日-10日(工作时间);
审查地点:郴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外国老师管理科(办公地址:郴州市燕泉北路39号市人社局三楼303室,电话:0735-2871244)。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用A4纸打印。2、毕业证件。3、身份证件。4、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复审材料要求
1、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国家学信网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或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综合服务部(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0731-82816670)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05年之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e91job.com/hunanweb/front/FrontAction!showIndex.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5、在规定网站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①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对学历和学位进行审查,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主要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等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和学位审查,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6、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