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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70名。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70名。(语文32名,数学28名,英语10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1年 1月 2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88年 1月 2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任教资格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含邯郸市所辖县、市、区)或邯郸市生源。非邯郸市生源、户籍仍在邯郸市辖区大学集体户口上的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10、定向招聘岗位(外国语小学数学岗位):该岗位还需满足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8年度当年及以前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5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高中教育、初中教育或小学教育的,可报考所招聘岗位中的其中一个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2 月30日至2019年1 月10 日,在丛台区政府网(http://www.hdct.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5 日9:00至17:00;网址: http://www.hdct.gov.cn/(详见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信息)点击或复制报名系统地址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需要开具收据的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向丛台区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关注丛台区政府网站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5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丛台区政府网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现场复审确认单》(报名网站自助打印)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相关证明。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各岗位讲课内容确定后,于面试前1天在丛台区政府网进行公布。
2、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3、《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请考生关注丛台区政府网站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网站自助查询。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通知单》打印时间请考生关注丛台区政府网站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丛台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现场确定。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丛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
丛台区人社局咨询电话: 0310-3115972
丛台区教体局咨询电话: 0310-3128173
丛台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0310-313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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