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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政府批准,需补充因退休、辞职等原因减少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54名,现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数额
共54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不良社会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
三、管理形式
被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统一与区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聘。由各幼儿园按照《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丰政办[2013]2号)、《丰南区教育局关于实行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的管理规定》(丰教人字[2012]12号)实行日常管理,被聘人员从2018年10月起上岗。
四、聘用待遇
第一年工资按每人1650元/月执行,区财政负责缴纳“五险”。工作满一年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考核合格后,工资按我区劳务派遣人员规定执行。
五、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招聘办法。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按照成绩高低择优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初审。考生报名时先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普通话、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采取按各幼儿园所缺职位分别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学校。报名地点为所辖范围乡镇中心校(报名一幼到一幼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复查。面试合格后填写《2018年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提交相关资历材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对各乡镇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进行笔试。
3.笔试。
经资格复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及幼教五大领域基本常识和活动设计,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4.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申报学校职位和招聘名额,以笔试成绩与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成绩不及格的(60分以下)不予录用;成绩并列的,依次按学历层次较高者、年龄较小者择优确定。
5.体检。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某幼儿园岗位出现人选缺额时,从其他所有未录用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招聘名额录取不足时,重新组织报名考试。
6.聘用结果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
7.录用后三年内必须在所聘幼儿园在岗任教,否则予以解聘。
(三)组织安排
1.报名宣传:2018年9月18-24日通过丰南区政府网进行宣传。
2.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5日--9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3.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心校、一幼办公室。
4.报名手续及要求
报名时须由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1张粘在报名表,另2张反面写上乡镇、姓名用来制作准考证)。
5.复核。各中心校派专人携带报名人员材料于9月27日上午9点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复核。
6.领取准考证。9月28日上午8点,由各中心校派人取回准考证并发给报名人员。
7.经复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9月28日下午1:30-3:00,地点:实验学校
(2)成绩公示时间:笔试成绩审核无误后立即公示,公示地点:区教育局老院公示栏
六、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凡发现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本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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