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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主要变化
第一部分 宏观经济学基础
无变化
第二部分 企业财务管理
第四章 筹资决策管理 新增“我国发行股票的定价发行”;重新编写“公司债券的类型”、“公司债券发行资格与发行条件”。
第五章 营运资本管理 重新编写“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条件”,删除“发行额度、期限与利率的规定” 内容。
第六章 利润及其分配管理 完善净利润的分配顺序的内容(弥补以前度亏损的规定、法定公积金提取的规定)。
第三部分 企业财务会计
第二章 流动资产 增加“第五节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盘盈存货的成本改为按其重置成本确定;修改了存货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计算方法。
第四章 非流动资产(二) 增加了确定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特殊情况。
第五章 流动负债 修改了“应交税费”中销项税额、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的内容。
第八章 收入、费用及利润 收入部分根据新收入准则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增加了“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的核算”。
第九章 财务报告 根据新准则完善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第四部分 法律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对“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内容作了系统性的调整和修改
第三章 行政法 新增“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情形
第五章 税法 重新编写“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流程”、“账簿、凭证管理”、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重新编写“不得从销售税额抵扣的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