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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全市卫生系列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48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审核,详细内容请见《关于做好2018年卫生系列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高级专业资格评审的通知》
咨询电话:5838696
联系人: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