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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度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高新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33号)要求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职称评审的文件精神,做好我市2017年度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符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以下简称“基卫高”)参评条件并参加了2017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且申报“基卫高”评审职数经省职改办批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须与参评对象理论考试专业一致,按照《长沙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附件1)申报。
三、评审职数
呈报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2017年度事业单位“基卫高”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并需提交从《湖南职称管理系统》录入的个人申报信息。
四、评审方式
根据湘人社函〔2018〕133号文件要求 “为提高职称评价的准确性,自2017年起,高级职称评审一律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故《长沙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长人社发〔2017〕60号)文件中的“能力业绩评分”,将由2016年的“评审材料实行盲法评审”改变为2017年的“业绩述职面试”方式。“基卫高”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部分的分值权重不变。
五、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见湘人社函〔2018〕133号文件。
六、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分为参评资格审查材料(附件2)、任职评审材料(附件3)两类,应按目录顺序分类装订成册,目录装订在首页。
2.相关表格:《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附件4)1份、《 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5)(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载)1式2份,均须提供原件。
3.申报评审材料袋封面(附件6)。材料袋封面上的申报专业等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要填写准确,核对无误;材料袋封面上的“县区”请按呈报单位所在县区填写,“申报单位类别”栏填写“事业单位”或“非事业单位”。
七、报送要求
1.参评人员在填写报考和申报材料中的“工作单位”信息时,需完整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全称以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第一名称为准,而且要与省人社厅批准的评审岗位职数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成立群众代表、同行老师、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
4、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具体负责人须在参评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5.申报单位按照《长沙市基层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的要求,完成量化评分、公示,报送材料时将该表单独呈报。
6.县区职改办对申报人员报送的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市职改办进行复审。所有资历、学历、工作时间等计算日期均截止为2017年12月31日。
八、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请各区、县(市)于2018年9月14 日至9月21日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长沙市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7楼职称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84713522),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时需一次性提交完整,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和补交。
九、面试时间
拟定于2018年10月下旬组织参评人员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业绩述职,评委对参评人员能力业绩进行打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规定,“基卫高”评审费用按每人400元的标准收取(其中推荐部门30元,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承办单位370元,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面试按每人收200元面试费,共计600元。
附件下载:
附件1:长沙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doc
附件2: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doc
附件3: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任职评审材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