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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
| 批次 | 专业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 1 | 初级:所有15个专业 中级:农业经济、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3个专业 |
11月3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2 |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1 | ||||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 |||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 2 | 中级: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旅游经济等7个专业 | 11月3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2 |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 3 | 中级:商业经济、金融、保险等3个专业 | 11月4日上午 | 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3 |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 4 | 中级:工商管理、财政税收等2个专业 | 11月4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4 |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经济考试分为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采取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专业设置: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等15个专业。
注意事项
一、经济(初级、中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二、经济(初级、中级)模拟作答系统。报考经济专业初、中级的人员,考前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试点服务专区”,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系统界面、作答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