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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麻风病医院,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卫职办〔2018〕48号)转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及时告知本单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人员按文件要求申报。
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县2018年高级职称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资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9月10-2018年9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彭水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48号(县体育馆斜对面原国税局办公室)(311办公室)。
二、填写注意事项:
1、申报基层全科的评审表上勾选基层定向,其余人员勾选正常晋升。
2、电话填写移动电话,不能填写座机;
3、关于诚信承诺等签字必须手签,不能打印;
4、工作经历的填写,职称晋升要体现出来;
5、学习培训,要体现医学相关类专业学历,如有学位,也可以体现;
6、评审表,双面打印,不改变电子表格格式,统一左侧装订,用白纸包边;
7、论文的复印:封面(期刊期号)、版权页、目录、正文、加盖单位鲜章;
8、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推荐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上查验;
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推荐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简称学位网)上查验;
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自由职业者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查验。
9、公示表中人员类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单位及流动人员。事业单位的非编人员填“非公单位及流动人员”。
10、附件3(公示表)需要在提交纸质件的时候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表格,并且按照文件要求命名(统一按照“申报级别-专业组别-姓名”格式命名,例如:正高-内科-张明)。
11、公示表、评审表中集成单位意见统一为:近五年来,该同志无违反医德医风、职业道德行为,医德医风综合考核满意度为XX%,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单位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字必须为手写。
12、公示表中“任现职以来的工作量”栏的填写,执行154号文件的,按照文件后面的《医务人员临床工作量和工作时间量化表》上的项目逐一填写;执行208号文件的,按照文件“第五条”工作时间、年门诊人次、临床查房次数、能完成二级手术比例、能完成三级手术比例、指导下级医生病历书写、院内外会诊、主持或协助主任主持疑难病例讨论、是否有不合理处方、主持专题讲座(其中院级讲座)、带教住院医师、协助培养研究生等项目逐一填写;执行126号文件的,按照文件“第五条”工作时间、年门诊及咨询服务人数、进修工作时间、在专业培训班授课次数等项目逐一填写;执行219号文件的,按照文件“第三条”工作时间、年门诊工作量、主持门诊病例或住院查房讨论、院内会诊、疑难杂症或危急重症转诊率、服务管理人数、重点人群规范化管理人数、健康教育宣传(讲座)、义诊、带教下级医生、专题授课、引入适宜技术等项目逐一填写。
13、公示表中继续教育情况填写为XX学时、XX学分。
14、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查验,并由查验人签署名字及复印原件属实字样,加盖单位宣章,特别是学历情况坚持“谁查验、谁负责”,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15、查档情况页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填职称评审表的时候,可以不填,可以删除。其他类别人员在存档机构查档填写。
三、联系方式
县卫计委联系人:聂冬林,联系电话:78449546
彭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9日
注:事业单位人员资料提交按通知执行。除事业单位人员外的其他类别人员资料填写可参照执行,有与推荐部门意见或相关文件相抵触的,以推荐部门意见或相关文件为准;资料报送时间和地点按推荐部门意见或相关文件执行。
附: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卫职办〔2018〕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