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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环球网校·2018-08-20 09:31:15浏览71 收藏28
摘要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六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内容,希望考生提前预习,全面掌握知识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1.大城市 15~30元;

2.中等城市 12~24元;

3.小城市 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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