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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师资需要,弥补学校师资缺口,有效缓解中小学校大班额现象,保障适龄儿童能够按时入学,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0名非在编聘用教师。
一、招聘对象
1、凡是已取得小学、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已申报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明。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小学、初中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4、报考小学教师学历及专业:
(1)学历: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近。
5、报考初中教师学历及专业:
(1)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近。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岗位
1、小学教师120名。语文25名,数学25名,英语25名、音乐15名、体育15名、美术15名。
2、初中教师70名。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物理4名、化学4名、地理4名,生物4名,历史4名、政治5名、音乐5名、美术5名、体育5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永新县电视台、永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方式
(1)直接录用:凡是参加了2018年全省招聘教师(含特岗)笔试和面试的人员,以合成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直接录用为非在编聘用制教师,录满为止。
(2)直接录用后还有余岗的科目,对未参加全省招聘教师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根据余岗情况进行面试,录用按面试成绩分科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8月19—20日
①参加省招聘教师笔试和面试的人员:8月19日;
②未参加省招聘教师笔试和面试的人员:8月20日;
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城西小学
(3)报名费:根据县发改委批复的文件为准。
2、报名材料
(1)《永新县2018年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报名表》(此表在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
(3) 思想品德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所属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验后退还本人。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本人提供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方法:
(1)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无学生试讲的方式,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面试内容:
小学学科面试(试讲)内容为:小学五年级下册本科目(指考生报考科目)教材,同一科目应聘者均为同一课时,具体内容由第一位备课考生抽签确定。
初中学科面试(试讲)内容为:初中二年级下册本科目(指考生报考科目)教材,同一科目应聘者均为同一课时,具体内容由第一位备课考生抽签确定。
(3)评分:面试分值100分,每位考官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3名考官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2位小数。
(4)宣布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前三位考生完成以后再依次公布成绩),然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5)面试成绩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教材版本:以上所有学科的教材版本以我县2018年上半年在校学生使用的教材为准。
五、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科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科目若成绩相同,全部录用。拟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在体检前,因考生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得录取。
六、体检
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资格审查、总成绩、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
(2)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合同由学校与被聘用人实行一年签订一次合同的方式,每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时间。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教体局分配到中小学校任教。
八、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但无编制。由县财政按每人每月2200元工资标准发放执行,并按规定为聘用教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2、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为1年,1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办理辞职手续(除报考公务员和本县教师招聘考试),解聘后将不能享受任何待遇。1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聘用期内学校将对其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可对教师解聘合同。
九、其他事项
1、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其它未尽事宜,将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
2、咨询、监督电话
①咨询电话:永新县教体局:0796-7731137
②监督举报电话:0796-772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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