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提问:
请教一师承问题。我15年办的中医师承合同登记,当时签的三年合同。如果要参加中医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的话,现在《中医师承确有专长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是还需要再续签两年合同。请问下老师,合同格式还是三年前办师承合同时候的合同格式吗?合同中跟师学习时间就是直接写两年吗?(需要备注什么吗,比如备注之前已经跟师学习三年,现在继续学习两年等?)。当时合同公证处公证后是交到重庆市卫计委备案的,这次签订合同公证后依然还是交到重庆市卫计委备案吗?谢谢。
回答:
已按照卫生部令52号签订师承合同的,如果要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需将先有师承合同进行再公证2年,并向所在区县备案,由区县统一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
如有其他疑问的,可与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咨询,电话:6770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