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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通知
青卫中〔2018〕13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
根据《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卫中〔2018〕8号),现将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卫中〔2018〕8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二、申报材料
(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1、附件2)。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3000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提交反映所从事专长疾病诊疗过程的医案每年12份,需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
(四)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及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推荐医师承诺书》。
(五)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需提供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跟师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自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与其专长密切相关的中医专科经典医著古籍等学习心得每年1篇,体现师承指导老师学术特长和经验的跟师笔记每年10篇、临床实践记录每年10篇等),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师承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六)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需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见附件3)。
以上申报材料报名时均提交一式二份。经审核后符合条件人员,现场考核时需提交除(一)(二)(四)条、(六)条中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及患者的推荐材料外的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提交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三、考核内容
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以下四类进行考核:
(一)内服方药类
1.考核内容: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2.考核时间:45分钟。
3.考核程序分为:
(1)医术专长陈述。医术渊源、传承脉络的详细路线图;医术的具体内容、方法、特点及有效性;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2)现场问答。申报者抽取2道中医基础理论知识题进行口述;围绕申报者医术专长陈述中的中医理论知识、诊断技能、治疗方法及安全等方面进行问答。
(3)诊法技能操作。围绕申报者医术专长相关的病例进行口述,并模拟操作心肺复苏、体格检查、望诊、舌诊、脉诊、触诊等内容。
(4)现场辨识中药及相关理论知识。考生在中医常用中药及毒性中药品种中随机抽取部分品种进行辨识;考核相关中药的品种来源、性味归经、功能主治、常用剂量等知识点;考核相关中药在煎服方面的特殊要求等知识点;考核相关药物炮制工艺及流程要点;考核相关中药用药禁忌、有毒无毒知识以及常用解毒处置方法等风险点。
(二)外治技术类
1.考核内容: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如外治技术中无中药的可不进行现场中药辨识。
2.考核时间:45分钟。
3.考核程序分为:
(1)医术专长陈述。医术渊源、传承脉络的详细路线图;医术的具体内容、方法、特点及有效性;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2)现场问答。申报者抽取2道中医基础理论知识题进行口述;围绕申报者医术专长陈述中的中医理论知识、诊断技能、外治技术方法及安全等方面进行问答。
(3)外治技术操作。围绕申报者医术专长相关的病例进行模拟操作,对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重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有创外治技术无菌操作不合格,一票否决;有创治疗所使用器械,应具备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传统工具应符合中医传统或经典理论或文献记载内容。
(4)现场辨识中药及相关理论知识。考生在中医常用中药及毒性中药品种中随机抽取部分品种进行辨识;考核相关中药的品种来源、性味归经、功能主治、常用剂量等知识点;考核相关中药用药禁忌知识等风险点;考核相关药物炮制工艺及流程要点;申请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考核相关的中药毒性知识以及常用解毒处置方法。
(三)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的,增加外治技术操作考核15分钟。
(四)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增加诊法技能操作考核15分钟。
四、考核合格标准
经综合评议后,考核老师对参加考核者作出考核结论,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进行认定。现场考核结束后,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根据考核情况组织老师对考核进行抽检复核,对无异议者,公布考核成绩。
五、考核安排
(一)报名及审核(2018年8月15日—9月14日)
各市州组织各区县开展报名、审核工作,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向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区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资料整理汇总后,于9月18前将审核合格的报名表(附件1.2)、报名资料和报名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省医学会联合办公室。
(二)确认及公示(2018年9月18日—10月25日)
省卫生计生委对各市州上报的考核人员进行审查确认,对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制发《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准考证》,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统一到省医学会联合办公室领取,并缴纳考核费用。缴费标准参照执业医师考试收费标准。
(三)现场考核(2018年11月)
具体考核地点和时间以个人准考证为准。
六、组织管理
(一)为确保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领导小组、老师委员会和复核老师委员会。
1.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秀忠
副组长:江 华 马 宏 陈卫国 李先加
成 员:张嗣博 端 智 王丽娟 华旦诺尔桑
余 静 闫 涛 刘香春 万玛拉旦
张爱宁 完玛仁青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中藏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委中藏医药管理局局长江华兼任,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2.考核老师委员会
设中医和藏医两个组,中医组组长由省中医院中医老师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老师组成。藏医组组长由省藏医院藏医老师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老师组成。负责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
3.复核老师委员会
设中医和藏医两个组,中医组组长由省中医院中医老师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老师组成。藏医组组长由省藏医院藏医老师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老师组成。负责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结束后,对考核过程的抽检复核工作。
(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省医学会联合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安排好各区县报名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报名条件。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考核报名的宣传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将报名通知、报名受理地点(窗口)等信息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复审及上报工作。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卫生计生委 余 静 0971—8244247
省医学会 闫 涛 0971—6267241
省中医院 张爱宁 0971—8298635
省藏医院 完玛仁青 0971—8200879
附件: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doc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doc
4.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doc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