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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四章消费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环球网校·2018-08-03 08:55:51浏览84 收藏42
摘要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四章消费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四章消费税内容,希望考生提前预习,全面掌握考点。
一、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1) 商业零售金银首饰。

(2) 零售超豪华小汽车。

5.批发销售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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