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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发布的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信息,共两部分,一部分是表格,一部分是流程图。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办理环节 | 责任事项 | 责任科室(责任人)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198 | 其他职权 | 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八条:确有专长考核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考核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
受理 | 1.受理责任:按照考核方案,受理报名的考生资料。 | 中医管理科(郭玉鸽) | 225元/人。依据《河南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的通知》 豫财预外字〔2000〕26号,《河南省卫生厅、河南中医管理局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分配比例的通知》(豫卫规财〔2009〕20号) |
审查 | 2.审查责任: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审核是否具备参加确有专长考核资质。 | ||||||
考核 | 3.组织责任:组织考试。 | ||||||
送达 | 4.送达责任:将考试试卷送达省中医管理局。 | ||||||
事后监管 | 5.事后监管责任:接受省中医管理局监督,及时处理省中医管理局反馈信息 | ||||||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服务电话:0395-3177061 | 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 | 投诉电话:0395-3153221 | |||||
受理地点:漯河市黄山路行政大厅市卫生计生委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