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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资格《投资分析》知识点:监督管理

环球网校·2018-07-27 09:45:01浏览31 收藏12
摘要 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环球网校期货频道小编整理发布“期货从业资格《投资分析》知识点:监督管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进入风险预警期。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触及预警标准的情况和原因进行核实,对公司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公司出具关注函,并抄送其主要股东;

(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其优化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水平;

(三)要求公司进行重大业务决策时,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临时报告,说明有关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风险监管指标的影响;

(四)责令公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频率,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优于预警标准并连续保持3个月的,风险预警期结束。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况和原因进行核实,并责令期货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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