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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
审计署、人事部成立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审计考办”),在审计署、人事部领导下,负责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全国审计考办设在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由审计署考试中心负责。为了做好考试工作,审计署设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相关学科的老师、学者组成,负责考试内容的研究、考试大纲的编写、考试政策咨询以及命题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