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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环球网校·2018-07-25 09:31:34浏览47 收藏9
摘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环球网校小编现将重点问题解读如下。

问: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中医药法》规定,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取得医师资格并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考虑此类人员的医师资格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且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成长于当地,在当地群众认可度高,应当鼓励其更好地为当地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因此《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医(专长)医师在其考核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执业。中医(专长)医师跨省执业的,须经拟执业机构所在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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