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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4号)精神,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机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此项考试的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各个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考试按专业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2。两个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二、报考条件及收费标准
凡符合《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价联〔2017〕59号)规定,每名报考人员收费116元。
三、参考用书
2018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共出版32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考试用书。考试大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8年7月19日-8月2日 |
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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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3日-8月3日 |
现场资格审查 (节假日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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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3日-8月7日 |
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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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11月1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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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
2018年11月3日 |
09:00-12:00 |
第一批次 |
15:00-18:00 |
第二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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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4日 |
09:00-12:00 |
第三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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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8:00 |
第四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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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 |
领取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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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日前 |
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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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专业 |
考试时间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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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级:所有15个专业 中级:农业经济、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3个专业 |
11月3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1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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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级: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旅游经济等7个专业 |
11月3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2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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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级:商业经济、金融、保险等3个专业 |
11月4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3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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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级:工商管理、财政税收等2个专业 |
11月4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4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