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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2018年辽宁省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资格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推荐医师应当在我省医疗机构注册,推荐医师执业类别应当与申请人申请类别一致,且与申请人申请考核专业相关);
3.指导老师执业地点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且申请人申请考核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与指导老师的专业一致。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的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应当在我省医疗机构注册,推荐医师执业类别应当与申请人申请类别一致,且与申请人申请考核专业相关);
4.中医医术实践活动地点为辽宁省行政区域内。
二、报名地点
新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行政审批大厅)一楼医政科。
三、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6日—8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5点。
四、报名材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原件。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承诺书原件,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复印件;
6.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满三年后继续跟师学习两年的证明原件;
7.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
8.自跟师学习时间确定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复印件;
9.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承诺书原件,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5.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内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另附);
6.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由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原件,或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7.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五、信息公示
经初审合格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申请人长期临床实践地、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相关材料
本通知相关附件电子版,请在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http://www.lndoh.gov.cn/)“下载专区”下载
新民市卫计局联系人:陈启迪 魏宇
新民市卫计局报名电话:024-87857158
新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