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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向定岗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计划
招聘男播音主持人2名、女播音主持人2名,食品、农产品检验员2名;中小学教师274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小学教师134名,初中教师75名,高中教师60名),其中40%的指标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满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及之后出生)。
5、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8、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洪洞县玉峰街实验小学(洪洞玉峰东大街)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www.hongtong.gov.cn)
2、报名需提交有效证件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前须在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好《招聘登记表》《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和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供毕业证(附学历认证书)、学位证(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供)、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清本人姓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其它情况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一旦申报,不得更改。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研究,调整招聘岗位数、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5、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考务费100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相应岗位不收取考务费。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⑧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者不得报考。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此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及格线均为60分,达到及格线的方可按比例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教师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不参加笔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考试时间:2018年7月24日
(1)笔试命题和阅卷由各招聘单位委托有关老师或专业机构组织,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形式为闭卷,时间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A.应聘教师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段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申报科目的专业知识)。
题量和分值权重为:综合知识占30%,教育法律法规占1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B.应聘播音主持人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广播电视法律法规);
《科目二》:岗位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题量和分值权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岗位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占80%。
C.应聘食品、农产品检验员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
《科目二》:岗位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食品安全法》、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专业基础知识及操作理论,食品质量的标准)。
题量和分值权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岗位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占8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复审
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采用当面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定书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在报名时现场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与本人签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岗农技人员由原招聘单位出具相关文件和证明。
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乡镇党委任命文件或《当选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各招聘单位要制定面试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委托有关老师或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2)应聘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以无反馈教学方式(讲课)进行,讲课内容为各学段课程,教材的版本为我县现使用教材。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应聘播音主持人岗位面试内容:个人形象气质、新闻播报、即兴评说、现场主持、现场回答评审组提出的问题等。
应聘食品、农产品检验员岗位面试内容:食品检验、农产品检测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以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3)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组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老师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人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播音主持人和检验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8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方案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制定,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需要签定6年服务承诺书,且两个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
4、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咨询电话:
0357-6222186(洪洞县教育科技局)
0357-5553115(洪洞县广电中心)
0357-6285588(洪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1、2018年洪洞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2、2018年洪洞县广电中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3、2018年洪洞县综检中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4、洪洞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5、洪洞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6、洪洞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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