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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持有的以备出售的原材料、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包装物等,属于企业的存货。存货的核算方法包括实际成本法与计划成本法。本课程以原材料为例介绍实际成本法下存货采购及发出的账务处理。
一、科目设置
原材料-已验收入库的材料
在途物资-尚未验收入库的材料
二、外购原材料
1、采购成本
是指企业原材料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运输途中合理损耗、装卸费、保险费、入库前挑选整理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不得计入外购材料的采购成本。
2、相关账务处理
材料已入库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汇兑、支票;已付款)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已付款)
应付票据(签发商业汇票;未付款)
应付账款(未付款)
预付账款(已预付)
材料未入库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后续入库时,借记原材料,贷记在途物资)
小注:采购成本的确定、是否入库、结算方式
三、原材料发出
1、发出方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
2、账务处理:按原材料的使用部门或用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车间某产品使用
借:生产成本-某产品原材料
贷:原材料
车间一般耗用或车间管理用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
行政管理部门耗用
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专设销售机构耗用
借:销售费用
贷:原材料
对外销售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