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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含职业中专、扬帆职业学校)全额事业编制教师184名(其中定向为民办扬帆职业学校招聘6名)。欢迎有志从事教育工作的青年积极报名参考。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身体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公办学校:
(1)学历及专业要求:
①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②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需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本科不是全日制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大专);
③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需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桃江一中需具有全日制一本或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桃江四中和桃江六中需具有全日制二本或以上相应专业学历);
④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相应专业学历;
2.教师资格证要求:
①报考小学教师者,须具有小学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报名);
②报考初中教师者,须具有初中或以上的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报名);
③报考高中者,须具有高中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报名);
④报考县职业中专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报名);报考导游岗位者须同时具有导游资格证;
⑤报考心理咨询岗位者,须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3.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职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教师职位的须具有二级乙等普通话等级证书。
2.民办学校(扬帆职业学校)
(1)学历及专业要求:音乐、语文岗位需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普通话岗位需具有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前教育岗位需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不是全日制的,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大专)。
(2)资格证要求:音乐、普通话、语文岗位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岗位需具有幼师资格证,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3)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岗位须具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报考其他教师职位的须具有二级乙等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7月 5日-7日 报名地点:桃江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737-2659607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核不交报名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报考人员填写并上交《桃江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普通高中(含职业中专)按学校和学科报名,初中和小学按学科报名,不具体到校。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证(含心理咨询师证、护士资格证、幼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3)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的须提供: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②《普通话等级证书》;③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个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人数不足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桃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取消或核减的职位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教,总分100分。笔试、试教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前一天,考生到桃江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笔试形式: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内容。
(3)笔试成绩公布: 在桃江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试教(满分100分)
(1)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教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数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试教。试教名单公示前,如有放弃试教资格的可按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试教名单公示后,试教入围人员放弃试教资格的,试教名额不递补。对参加试教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试教,设定合格分数线。
(3)试教方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内容,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评委当场评分、亮分。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工作在县纪委的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2018届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资格。
(四)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在县纪委的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
2.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5.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共同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拟聘用人员因公示未通过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聘用名额不进行递补。
(六)岗位选择
经公示无异议,义务教育阶段岗位拟聘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岗,县属学校按所报名学校到岗。选岗结束后所有拟聘人员必须在9月1日以前到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能够胜任工作者,按程序办理进编人事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待遇。享受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的全额事业事业编制教师待遇。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按政策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
(二)服务期限。最低在桃江服务5年。招聘到乡镇任教的教师,须服务3年以上才能申请跨乡镇调动。
(三)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要按照报名表上的承诺,诚信参与考聘的各个环节。
2.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掌握桃江公众信息网上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如有任何造假、欺骗行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广泛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737-8824354
0737-8883697 0737-8218116
未尽事宜,由桃江县2018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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