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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引进高学历人才,推动南和高质量发展,根据《邢台市“百名博硕引进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南和县“百名博硕引进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9名硕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博士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类高校、海外归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选聘对象为“双一流”院校(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照2018年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须全额或半额奖学金,选聘院校名单见附件2)。包括应往届和有志来南和工作的已就业全日制博士、“双一流”院校(学科)硕士研究生,引进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二)资格条件
1.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流大学”建设A类院校硕士和海外归国硕士年龄放宽到不超过35周岁;“一流大学”建设B类院校“一流学科”和其他院校的“一流学科”硕士放宽到不超过32周岁)。
3.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聘用后即与选聘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未满有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专业需求和名额
2018年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共计9名。(具体岗位及专业需求见附件1)
三、相关待遇
(一)工作待遇。引进到事业单位的解决事业编制。引进后首次职称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有就业经历的博硕人才,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比照引进前职务情况安排相应职务。
(二)经济待遇。对在南和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博士,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未购买住房的,发放房租补贴,补贴标准博士1500元/月,硕士1200元/月,发放期不超过5年。支持引才单位在县级提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另加待遇,具体由用人单位和人才双方协商确定。
(三)其他优惠待遇。引进的博硕人才一律纳入“燕赵英才卡”“B卡”服务范围。对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博士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
四、引进程序
按照事业单位选聘有关规定和《邢台市“百名博硕引进计划”实施方案(试行)》(邢字[2018]8号)有关精神,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可,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7月31日。岗位已经确定,人选公示,将不再接受报名。
网上报名。登录“南和县党建之窗”网站,下载并填写《南和县2018年“百名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及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包括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选聘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海外归国博硕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奖学金的证明材料。报名与现场选聘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及各项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邮箱:nhxrck@163.com。压缩包名称按“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命名,如“王某+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
现场报名。持《报名表》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南和县委组织部人才科报名。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人选报名后考核前,对报名人员的《南和县2018年“百名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选聘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就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三)考核。县“百名博硕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根据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由县“百名博硕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县“百名博硕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南和党建之窗”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456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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