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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核发《医师执业证书》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一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东政发〔2014〕9号)“除市直属意外的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和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院、康复医院,除省、市级专科医院、疗养院、护理院,市级以下(不含市级)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医疗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等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由市卫计委下放至县卫计局。”
三、许可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不具备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规定的禁止情形。
四、办理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办理地点
广饶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核发《医师执业证书》:法定时限:30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0546-6925908
八、办理流程
九、附件下载
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局窗口领取或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