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辽宁2018年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得知:
资格审查照片审核现场确认:
6月15日-6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周六、日休息)
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照片审核、资格审查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负责(现场审核单位详见附件1)。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往届考生(2017年在辽宁考区报名过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审核通过的人员)报考时,以往届考生身份登录后,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上传成功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应持以下材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点详见附件1)。
(1)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表(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由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原件,下载后按要求填写,由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并在经办人位置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函及上述要求的所有材料。禁止培训机构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