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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卫计〔2018〕38号
关于开展2018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市立医疗集团,各县(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园区卫生计生、人社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8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卫人秘〔2018〕208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
各县(区)负责所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市市立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十七冶医院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郑蒲港新区所辖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和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示范园区所辖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当涂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市开发区所辖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雨山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时间安排
2018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马鞍山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和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从今年起,凡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2.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理论考试报名及材料申报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报考人员报名表及现场确认有关材料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请全面实施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抓紧制定本单位《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加评审人员推荐方案》,按照要求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参加评审人员推荐工作,并于7月底前将参加评审人员推荐方案报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