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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我县中小学教师力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8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为做好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双牌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教师职业,具有奉献和团队精神;
2、具有相应学段和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为二乙及以上;
3、初中教师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小学教师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本县在编或在岗教师;
(6)其它不适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1日)。报名应聘人员从双牌县新闻网、双牌县政府网、双牌发布、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双牌县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填好表格,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由高校出具学历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5张一寸免冠彩照)到双牌县教育局五楼小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由人社、编办、教育明确专人组成),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1∶3的取消招聘职位或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⑷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委托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者本人填写,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⑸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由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人员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试考务工作。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信息网和双牌发布。
2、试教(含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若因人放弃参加试教,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试教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教对象。试教成绩满分100分,试教前公布教材,考生在试教前30分钟抽签确定试教章节,学校提供相应的教材和参考书籍。试教前30分钟抽取课题,试教时间15分钟,不低于10分钟,考生将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说课情况给出分数并当场宣布。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计分:试教结束后,按照笔试、试教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汇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信息网和双牌发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分数低于70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取试教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体检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等额递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五)公示
根据笔试、试教、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聘用人员由双牌县教育局法定代表人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转正后五年内不得调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等额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县教育局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双牌县2018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按有关规定惩处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46—7729730 ,13874359386 (唐)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双牌县教育局监察室:0746—7726702,17707465257(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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