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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衡阳师范学校公开招聘12名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全国招聘教师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应往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其中舞蹈、普通话教师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 其中在编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和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
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
4.各岗位报考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普通全日制相应学历毕业证,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高中或中职层次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舞蹈、普通话教师岗位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在各级公开招聘或直接引进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9.有其他不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师范学校网站、衡阳教育信息网、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衡阳师范学校办公室309室(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4号,乘112路公交车到达),
报名联系人:欧阳晓华 李娜
报名期间联系电话:18173472058 18216011606 0734-8472312
(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者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8日-5月20日。
3.报名程序:现场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等。
4.资格初审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及如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高中或中职层次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
5.各岗位聘用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出生年月日原则上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三)面试
应聘教师经过资格初审合格后,必须于指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试教(片段教学)。试教时量为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试教(片段教学)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其中舞蹈专业教师还须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
(四)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名单,并上报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笔试地点:衡阳师范学校。入围笔试人员须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学科分别制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为确保招聘质量,若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笔试时,则设定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如该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分数低于75分,则考试不合格,不得确定其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衡阳市纪委、衡阳市人社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纪委驻衡阳市教育局纪检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 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驻衡阳市教育局纪检组)、0734-2896692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34-8811381(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六、有关事项
本简章由衡阳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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