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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及领取方式
证书按照考生所属报名点来办理(报名点见合格人员名单):
(一)市直报名点的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奎文区胜利街新华路路口南100米路东)601房间,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现场领取证书。
(二)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报名点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业务,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办证材料
(一)时间安排
1、县市区报名点考生向县市区人社部门递交材料时间:2018年03月28日至04月04日(工作日时间内)。
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04月16日至04月20日(工作日时间内)。
2、各县市区人社局办证单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时间:2018年04月08日至04月13日(工作日时间内)。
3、市直报名点考生向市人事考试中心递交材料及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04月16日至04月20日(工作日时间内)。
(二)办证材料
1、考生需递交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填写表格时,一定注意要用黑色中性笔认真填写,在照片粘贴处粘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审核意见处盖章(注:主管部门意见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由报名点审核通过后盖章,市直考生可盖本人档案存放或托管单位章)。
2、办证单位需递交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办理人身份证。
(2)考生递交的上述材料。(注:县市区报名点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将各类证件原件归还考生,只留取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格考试登记表》递交给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办证单位需递交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累计满五年的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为便于工作人员查找证书,请把办证序号用铅笔标注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的右上角。新版证书已印有考生照片,故无需再提供二寸照片。
(三)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来市中心办理证书的,代办人除携带考生应递交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1:介绍信模板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3:填表说明
附件4: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一)
附件5: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二)
附件7: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四)
【临沂】
临沂考区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到我市,现将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特别注意:不对考生个人发放,合格人员严格按照报名点统一到单位驻地所在县区人社局递交办证材料,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二、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自本通知附件下载打印,所在单位盖章,贴与准考证同底的一寸照片)一份;
2.本县区或市直单位合格人员花名册(自本通知附件下载填写打印),办证材料请务必按证书管理号排序;
3.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所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三、证书领取的有关规定要求
(一)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二)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可自行查阅)处理。
四、办证材料申报时间
自相关证书领取通知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办证材料,过期不再集中办理。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五、证书领取时间
各县区或市直单位在办证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后两周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证书领取手续。请考生耐心等待,按照县区或单位告知的时间由所在单位及时到办证材料递交地领取证书。
六、领取地点和联系方式
序号 | 办证材料审核点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兰山区 | 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11号楼二楼东北角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8198534 |
2 | 罗庄区 | 罗庄区财税大厦16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老师科 | 8243206 |
3 | 河东区 | 河东区东夷大街,区行政中心院内西北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5楼,人事考试中心 | 8381625 |
4 | 郯城县 | 郯城县人防大厦14楼,郯城县人事考试中心 | 6107409 |
5 | 兰陵县 |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2楼教育培训科(县政府大楼北边) | 15753920188 |
6 | 沂水县 | 沂水县正阳路19号,沂水县人民政府四楼沂水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2219959 |
7 | 沂南县 | 沂南县人社局服务中心一楼大厅C区5-6号窗口 | 3880805 |
8 | 平邑县 | 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明生路交汇处南200米路东、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楼3号窗口 |
15269967216 |
9 | 费县 | 费县人社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2110202 |
10 | 蒙阴县 | 蒙阴县叠翠路189号,蒙阴县人社局二楼人事业务大厅 | 4270703 |
11 | 莒南县 | 莒南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莒南人社局办公楼703室 | 15725395900 |
12 | 临沭县 |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沭新东街18号二楼大厅东南角42号窗口) | 2131308 |
13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高新区新华路39号管委会办公大楼234室 | 7958553 |
14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9楼党工委组织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800512 |
15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临港经济开发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 | 7667637 |
16 | 蒙山旅游区 | 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19办公室 | 5251787 |
17 | 市直 | 北京路33号,新临商银行大楼东临,人才规划大厦二楼考试中心证书管理办公室(8609929)。(市直仅受理市直单位和各县区人社局办证业务,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
附件:1.介绍信格式
5.合格人员花名册
【潍坊昌乐县】
根据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现将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及领取方式
昌乐县报名点的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昌乐市民服务中心人社局6号窗口(电话:0536-6278603)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人社部门办证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业务,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昌乐市民服务中心人社局6号窗口领取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办证材料
(一)时间安排
①考生递交材料时间:2018年03月28日至04月04日(工作日时间内)。
②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04月16日至04月20日(工作日时间内)。
(二)办证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填写表格时,一定注意要用黑色中性笔认真填写,在照片粘贴处粘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审核意见处盖章(注:主管部门意见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由报名点审核通过后盖章,市直考生可盖本人档案存放或托管单位章)。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累计满五年的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为便于工作人员查找证书,请把办证序号用铅笔标注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的右上角。新版证书已印有考生照片,故无需再提供二寸照片。
(三)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证书的,代办人除携带考生应递交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证书办理人员名单请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证书办理栏目查询。
【潍坊】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及领取方式
证书按照考生所属报名点来办理(报名点见合格人员名单):
(一)市直报名点的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奎文区胜利街新华路路口南100米路东)601房间,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现场领取证书。
(二)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报名点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业务,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办证材料
(一)时间安排
1、县市区报名点考生向县市区人社部门递交材料时间:2018年03月28日至04月04日(工作日时间内)。
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04月16日至04月20日(工作日时间内)。
2、各县市区人社局办证单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时间:2018年04月08日至04月13日(工作日时间内)。
3、市直报名点考生向市人事考试中心递交材料及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04月16日至04月20日(工作日时间内)。
(二)办证材料
1、考生需递交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填写表格时,一定注意要用黑色中性笔认真填写,在照片粘贴处粘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审核意见处盖章(注:主管部门意见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由报名点审核通过后盖章,市直考生可盖本人档案存放或托管单位章)。
2、办证单位需递交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办理人身份证。
(2)考生递交的上述材料。(注:县市区报名点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将各类证件原件归还考生,只留取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格考试登记表》递交给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办证单位需递交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累计满五年的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为便于工作人员查找证书,请把办证序号用铅笔标注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的右上角。新版证书已印有考生照片,故无需再提供二寸照片。
(三)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来市中心办理证书的,代办人除携带考生应递交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1:介绍信模板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3:填表说明
【日照】
日照考区卫生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我市将于近期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证书已根据报名点下发至各区县,请考试合格人员根据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到各区县人社局领取证书、市直有关部门由人事科统一组织,派专人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提交材料
1、贴好一寸照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见附件),需单位盖章;
2、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
3、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三、办证时间
时间: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27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烟台】
即日起开始办理2017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一、办理需知: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将证书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
二、需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准考证找不到用身份证代替);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首页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并贴一寸照片,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以准考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找原单位盖章;
三、证书领取时间: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证书领取地址:各考生请根据当时报名审核地为准,各县市区考生请至当地考试中心办理,市直考生可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详见附件一)
附件1:2017年初中级卫生合格人员名单
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烟台市各县市区考试中心联系电话及地址
报名点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烟台人才市场1楼108室) | 6683275 |
芝罘区人事考试中心 | 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芝罘区人社局南楼409室 | 6226583 |
福山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503房间 | 6356277 |
莱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 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1011室 | 6891670 |
牟平区人事考试中心 | 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中心5楼515-1房间 | 4281087 |
开发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烟台市开发区燕山路5号 | 6375033 |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 6922273 |
海阳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海阳市旅游度假区济南路91号 | 3220113 |
莱阳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莱阳市金水路7号 | 3365518 |
栖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栖霞市腾飞路199号 | 5212575 |
招远市人事考试中心 | 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 | 8215133 |
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42房间) | 8502105 |
莱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莱州市府前街96号 | 2222235 |
蓬莱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蓬莱市钟楼东路57号 | 5641254 |
长岛县人事考试中心 | 长岛县乐园大街101号 | 3211065 |
【莱州】
即日起开始办理2017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一、办理需知: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将证书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
二、需携带以下材料:
1、 考生准考证(准考证找不到用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代替);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下载,手工填写),
参照模板填写并贴一寸照片,工作单位盖章(以准考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找原单位盖章)。
三、证书领取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证书领取地址:莱州市府前街96号市政府院内西老法院楼三楼人事考试中心,电话:222223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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