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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全省和海北州。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北州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其中面向全州招聘中,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详见《2018年海北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考核聘用”岗位和“考试聘用”岗位。除《招聘计划表》笔试科目栏标注为 “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考核聘用”岗位的相关程序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8日18时,缴费时间:2018年5月2日9时-12日24时,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9时至16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 5月16日-5 月17日到报考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州直单位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逾期不到现场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公示。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考核聘用”岗位按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计算)达不到1:3比例的,由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报名缴费(审核通过)人数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进行报名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或无符合报考条件岗位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或考核。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只参加由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在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核,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二)报考“考试聘用”岗位的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聘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知识(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余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 政策加分。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考试聘用”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达到1:3比例同类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所有人员的最后一名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同类岗位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一致的岗位)。
五、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资格条件中有 “懂藏汉双语”要求的岗位,面试前根据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藏语(本公告藏语是指安多方言)测试,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出现的面试岗位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六、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和双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七、政审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政审、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政审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分裂渗透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经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进行复检一次;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聘用
经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县、乡机关(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18年5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报考考试招聘岗位的汉族考生,经验证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2日。
符合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国家和我省制定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定向招聘、加分等政策;考核聘用岗位考生一律不加分。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参加公开招聘,但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六)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的,再加试一次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政审、体检对象。
(七)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5月2日。
(八)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均为教育部相关目录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
(九)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十)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十一)招聘到放宽年龄条件县乡基层岗位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的各招聘环节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发布,请考生随时登录关注。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0—8645669
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12066
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72178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51107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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