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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满足市直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1日到2000年5月12日之间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中国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中国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教育局一楼105室(泰州市鼓楼南路366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
(6)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7)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泰州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86999831。
(4)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笔试费。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报经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泰州教育网公告。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 15日上午8:30-11:30,改报名地点:泰州市教育局一楼105室(泰州市鼓楼南路366号)。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各招聘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1.笔试时间(5月下旬)、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泰州教育网公布。
(四)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跟进)。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交纳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面试费。
3.面试组织。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其中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采取“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其他教师岗位均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泰州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教育网公布。
体检前,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托管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其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体检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泰州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申报录用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应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泰州市教育局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中共泰州市纪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组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99831(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6999837(泰州市纪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组)
泰州教育网(www.tz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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