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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7年度经济
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请参加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2018年5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如由他人代领,需持代领人及考生的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23号窗口,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