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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
按照省职改部门要求,资格审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二、审核对象
达到合格标准的2017年初次报考且通过的考生和省外转入我省的异地考生(省外转入河南的老考生)
三、审核所需材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复印件或学籍档案、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考试报名表或考生报名汇总审批表。免试考生还需提供报考条件中所需的材料。
四、周口考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4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审核地点:周口市人社局四楼职称科(川汇区工农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
五、审核结果处理
对于考后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成绩,对于不来参加审核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证书销毁。
注:具体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周口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