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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是什么?
答:(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同时,考虑灭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2)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12m的回车场。
(4.)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5)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6)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2.在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都有哪些设计要求?
答:既有建筑居住、营业、使用期间进行改建、扩建及改造施工时,考虑到施工现场本身引发火灾的危险因素就较多,则会具有更大的火灾风险,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所以必须采取多种防火技术和管理措施,严防火灾发生,施工中还应结合具体工程及施工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进行疏散演练;
(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