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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字〔2017〕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我市职业技能日常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鉴定报名
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市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材料,材料审核完毕后,由职业能力鉴定所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2018年日常鉴定时间安排表
鉴定月份 |
报名截止提交日期 |
鉴定日期 |
1 |
1月11日 |
1月27、28日 |
3 |
3月7日 |
3月24、25日 |
4 |
4月4日 |
4月21、22日 |
6 |
5月16日 |
6月6月2、3日 |
7 |
6月14日 |
6月30日、7月1日 |
8 |
8月11日 |
8月28、29日 |
9 |
8月24日 |
9月8、9日 |
10 |
9月21日 |
10月13、14日 |
11 |
11月7日 |
11月24、25日 |
12 |
12月5日 |
12月22、23日 |
备注:如当月鉴定人数满足不了最低要求,鉴定将顺延至下一个月。
资格审核
(一)职业技能鉴定的报名由职业能力鉴定中心负责初审,中级工、高级工由潍坊市鉴定中心进行复审,如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行降级或取消报名资格处理。
(二)鉴定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寸、小二寸同底免冠照片各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学历、申报级别、工种名称、联系电话、日常鉴定人员花名册(附件6),提供符合鉴定申报条件的证件复印件或培训合格证明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函〔2016〕85号文件执行(附件7)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4221109、4266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