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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中小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公告详情如下: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委组织部、江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18年江海区校园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共招聘教师56名,其中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4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江门市江海区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在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6所高校进行,招聘对象为该场次院校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19年及之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无精神病史;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5.服从组织分配。
四、报考办法
报名采用先网上预报名,后现场确认报名的方式,报名最终以现场确认为准。
(一)网上填表预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考生登陆江门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jianghai.gov.cn/zzb.html)、江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jianghai.gov.cn/jhjy.html)自行下载附件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5《应聘人员信息表》填写相关内容,并将附电子照片的报名表和信息表发送电子邮件至jhjyrs@163.com。邮件的命名格式统一为:“(XX场)招聘教师+招聘岗位+姓名”,如:(华中师大场)招聘教师+高中英语+张三。
注意事项:涉及本次校园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江门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jianghai.gov.cn/zzb.html)、江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jianghai.gov.cn/jhjy.html)公布,请考生及时、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和资格审核分六场:
第一场: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9:00—16:00,考生须持相关资料按时到华东师范大学参加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审核合格才能参加面试。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208。
第二场: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9:00—16:00,考生须持相关资料按时到华中师范大学参加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审核合格才能参加面试。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教师教育学院就业处A201。
其他四场: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报名审核时间另行公告。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和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报名须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资料如下:
(1)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提交报名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照片)、内地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表)、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单(考试成绩要合格以上)、学院或系出具的考生所学专业属于师范类别的证明(须盖公章)、普通话测试水平证。
(2)报考高中岗位的提交报名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照片)、内地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水平证。
(3)考生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并提供同意证明。
4.审核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候考室参加面试。
(四)报名工作由江海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均采用模拟教学形式。备课15分钟,模拟教学15分钟。
(二)考试时间:第一场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上午7:40,下午14:15集中报到;第二场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7:40,下午14:15集中报到;考生在报到时须把通讯工具交考场管理人员保管,自觉接受考场管理人员的封闭管理,并保持安静。其他四场招聘考试时间另行公告。考生集中和分组情况将于现场报名当天晚上11点前通知考生。
(三)面试成绩公布:模拟教学结束后,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可在指定地点等候成绩。该场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排名将在考场以及江海教育信息网公布。同一场次、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的人选,对拟聘用人员收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考生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处理,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场次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招聘实行额满即止,即同一岗位招满后,将不再在下一场招聘,具体招聘情况于每一场招聘后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已提交《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范围中等额确定。人选名单于六场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进入体检的人员在六场面试结束后由江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时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退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七、组织考察
体检结束后,江海区教育局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计划生育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江海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考生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交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在江门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jianghai.gov.cn/zzb.html)公示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组织部制发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在编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一经聘用,需履行最低服务年限4年的义务。
十、联系方式
单 位: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地 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三号楼七楼706室
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634,0750-3861643(江海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投诉电话:0750-3861907(江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注意:考生在报名时要准确填写联系电话,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考生的,责任自负,考生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的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634)告知情况;凡参加面试、体检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时,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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