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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有关规定,结合景谷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求。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8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
(一)自治县第一中学
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0人,其中,语文专业1人,数学专业2人,化学专业1人,政治专业2人,历史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地理专业1人,生物专业1人。
(二)自治县第二中学
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0人,其中,语文专业1人,数学专业1人,物理专业1人,政治专业1人,历史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地理专业1人,生物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信息技术专业1人。
(三)自治县民族中学
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0人,其中,语文专业1人,数学专业2人,物理专业1人,化学专业1人,政治专业1人,英语专业2人,生物专业1人,音乐专业1人。
(四)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
招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
(1)自治县第一中学、自治县第二中学、自治县民族中学招聘人员必须是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及以上的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
(2)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招聘人员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报名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0年6月1日—1983年6月30日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普通话水平要求:语文学科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2018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8年3月1日以前普洱市人社、组织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2016年、2017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自荐书原件各一式一份。
2.2018年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9:00—17:30。
(三)报名地点
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西区田径场。
(四)材料审核
招聘小组对所有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五)面试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理论、思想认识水平、心理素质、思维和性格特点等。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小组择优确定候选人,并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测试情况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学籍档案,由景谷县人社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景谷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非实名制反应的概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近三年毕业生范畴
近三年毕业生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生。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罗之有
联系电话:13987934555(移动) 0879-5118662(座机)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一致,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立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即签订聘用协议起,聘用者7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我县或辞职,若聘用者提出调离我县或辞职的,必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万元。
3.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4.公示期满后,未按签订协议时间内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所有招聘聘用资格。
2018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在景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