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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茂名市情况简介
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沿海地区,南濒南海,地处泛珠三角、大西南经济圈、中南经济圈的交汇点和重叠核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现辖茂南、电白两区,代管信宜、高州、化州3个县级市,设滨海新区起步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东湾新城三个经济功能区。全市陆地面积1142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98.85万人。
茂名是我国南方美丽的滨海宜居城市,风景优美、气候宜人。茂名工业基础较强,是我国华南地区最大的石化基地、广东省能源基地。以“三高农业”享誉海内外,是中国最大的水果生产基地、经济林生产基地和北运菜生产基地,是全球最大的罗非鱼养殖加工基地。茂名属岭南名邑,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特别是冼夫人文化、石油文化、荔枝文化、民俗文化独具地方特色。
近年来,茂名市紧紧抓住广东省委、省政府加快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机遇,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大经济总量、做大主导产业、做大城市规模,深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201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636.74亿元,增长7.1%,经济总量稳居广东非珠三角地区首位,在全国城市经济百强中排第80位。随着包茂高速、汕湛高速全线通车,以及茂名深水大港、深茂高铁、粤西机场等海陆空交通体系的逐步完善,茂名的交通更加便利,发展势头更加强劲。茂名市先后被授予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和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省卫生城市。
二、学校基本情况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茂名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4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茂名市第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86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学校茂名市建设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现有文明北、水东湾新城和人民南三个校区,现有校园面积1003.79亩,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3000余人,设有土木工程系、化学工程系、机电信息系、经济管理系、计算机工程系、基础课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中专部(中专学校)、成人教育部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通信、社会工作等34个专业(共47个专业方向)。专业结构和布局与广东省和茂名市经济增长点的需求相匹配,形成了“以工学为主,文、理、经济、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牢牢把握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发展机遇,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及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创新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以工科为主,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粤东西北一流高职院校。
三、招聘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中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在上述年龄基础上可增加不超过5岁,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具体详见附件1;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具体详见附件2。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
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详见附件1、附件2。
高层次人才待遇见附件3。
五、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岗位要求:教师岗位要求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教辅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六、招聘及进入方式
(一)招聘方式
1.高层次人才(教授、副教授、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到校进行考核,采用面试+考核方式。
2. 其他人员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的方式:
(1)专任教师考试采用面试(试讲+现场问答)方式进行。
(2)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用“面试+考察”的形式,由招聘小组进行面试和考察。
(二)进入方式
1.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人员经考核通过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3)符合随调条件的引进人才配偶;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2.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的引进人才配偶,按《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七、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教授、副教授、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可提交应聘材料至学校人事处邮箱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学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复审时间和考核时间、地点。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等其他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可提交应聘材料至学校人事处邮箱报名或在我校设点招聘的地区和院校现场报名。
1.广州
现场招聘地点:广东工业大学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
面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
2.长沙
现场招聘地点:长沙理工大学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3月18日
面试时间:2018年3月19日
3.成都
现场招聘地点:成都理工大学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
面试时间:2018年3月21日
八、招聘有关要求
(一)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定为2018年2月28日。
(二)应聘材料要求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
①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原件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2018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应聘者是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获奖证明、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⑨职位表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⑩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三)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心理测试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或地方计生条例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省市等地方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8年5月30日前与我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应届毕业生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待取得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十、服务期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期8年,其他人员服务期5年,未满服务年限调离、辞职、离职、私自外出进修、自费出国留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高层次人才需全额退回学校发放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十一、联系方式
应聘材料投递邮箱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5000)
人事处电子邮箱:mzyrsc@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谭老师 0668-2920966 手机18806683388
周老师 0668-2920338 手机13927532058
传真:0668-2920966
网址:www.mmvtc.cn
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668-2920095
附件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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