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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区个别科目的教师紧缺,为满足需要。经区编委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聘7名小学教师、2名幼儿园教师。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具体见附件1)。
二、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6、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专业要求: 具有与报名岗位一致的专业(报小学科学岗位的,物理、化学、地理专业可报考),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8、近3年(2015、2016、2017年度)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说明:女性因正常休产假和请哺乳假当年不定等次的除外);
9、现任广东省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的在编在职教师。
10、有一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3)在本单位有规定服务期,而服务期未满;
(4)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原件审核后退回,提供下面资料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证书(有学位证的要带上学位证);
2、报名表(收原件);
3、教师资格证;
4、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聘的证明(收原件)。
四、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8日—3月1日、2日(3天)。
五、报名地点、面试地点: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升平路107号韶关市七中校园内)
六、面试时间:3月16日上午8:30(考生需7:45前到达面试地点的候考室集中,凭身份证抽签。)
八、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用时15分钟。
九、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浈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公布选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十、其他事项及要求
1、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均符合选聘条件者,按人事调动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安排到浈江区属小学、幼儿园工作,享受韶关市浈江区教师待遇。
2、选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持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917293
传真号码:0751-8916824
2、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系统2018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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