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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高中、初中招聘对象
1.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五年制专升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性别另有要求的,以《一览表》所列为准;
3.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二)小学招聘对象
1.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的大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性别另有要求的,以《一览表》所列为准;
3.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三)中小学会计、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招聘对象
1.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五年制专升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性别另有要求的,以《一览表》所列为准。
3.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四)幼儿园招聘对象
1.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的大专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性别另有要求的,以《一览表》所列为准;
3.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五)特殊教育招聘对象
1.浙江户籍的大专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日(1982年2月26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并符合《2018年三门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
2.身体健康。
3.专业对口或相近。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会计除外);应届毕业生取得资格证期限为2019年8月30日,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
时间:2018年2月26日—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三门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76-83317602、0576-83333178。
报名时: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凭毕业院校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专业)参加报名,但在招聘面试前必须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会计报名时不分中小学。
高中历史、高中地理、中小学语文、初中社会、中小学音乐、体育岗位报名审核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其他学科岗位报名审核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初中语文如岗位报名比例不足的,核减的岗位数纳入小学语文岗位上。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即为实际招聘数。
四、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普通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中小学会计岗位只考学科专业知识,不考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即为卷面分100分。
笔试成绩低于50分(体育学科为40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2.考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学科专业知识。
3.考试地点:三门第二高级中学。
4.考试时带准考证(准考证于4月13日到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本人居民身份证。
5.查分时间: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公布之日起两日内到教育局人事科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五、面试
在符合条件考生当中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15名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15名以上的岗位按1:1.5比例确定,四舍五入),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暂定七月份,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成绩合成
报考中小学会计岗位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上述外其他岗位的:
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70%)*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
七、聘用方法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在网上公示。
2.同一学科由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优先择岗,如签约当场有放弃者,不予以递补。
3.体检、考察、录用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安排拟聘用对象参加体检。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不足的,一律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出现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被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及教师资格证类别,安排到中学或小学。报考幼儿(学前)教育的,全部安排到农村幼儿园。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因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至报名截止日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恶意报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九、其他
1.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进入考察后,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4.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被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当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到相应的集体户。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者弄虚造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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